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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

結婚之前一定要和情人完成的十件事

  1. 和你的另一半作至少一次的長途旅行. 
  2. 一起去圖書館坐一個下午,看自己的書,不要跟對方交談,出來再聊. 
  3. 作一頓燭光晚餐,不管你洗菜還是他切菜,或是你切菜他炒菜,開一瓶紅酒,不用急著洗晚. 
  4. 一起買個玩偶,給它取個名字,旅行時永遠帶著它. 
  5. 和你的另一半去夜店,假裝不認識,彼此搭訕,不準笑場. 
  6. 去看彼此小時後長大的地方. 
  7. 趁著有流星雨時上山許個願. 
  8. 去一個孤兒院或療養院,兩人一起做個不署名的捐款. 
  9. 一起照顧一盆植物或是一個小動物. 
  10. 在對方面前放屁,假如你辦不到,那會很難走一輩子
擷取至:劉軒的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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